1.拍号,是用来表示乐曲节拍的符号,外形如分数的形态,由数字与短横所组成,一般标注在谱首紧靠调号的位置。
拍号上面的数字,表示每小节内的节拍数,如二拍子、三拍子、四拍子等。
下面的数字为计量单位,表示以该数字为名称的音符为一拍。
常见的数字是4、2、8等,分别表示以四分音符、二分音符、八分音符为一拍。
2.拍号4应该怎么读才是正确的读法呢?
要这个问题,就要从汉语的语种特性与语法规则说起。
3.人所共知,汉语是一种有序语种,即语句中词汇的排列顺序不同,会明显地影响语义的变化,甚至会导致语句不符合常理而不能成立。
譬如语句“我舞剑”,不能说成“舞剑我”,更不能说成“剑舞我”?
其中的语句“剑舞我”,因为明显违背常理而不能成立!
4.按照汉语的语法规则,数量词的读法,是数词在前,量词在后。
如语句“三首歌”、“五本书”,不能说成“首三歌”、“本五书”?
5.对于拍号的读法,同样应该是按照先读拍数,后读单位的顺序。
譬如二四拍、三四拍、六八拍等。
国外的《汤普森简易钢琴教程(一)》中,拍号的读法即是如此书写的。
6.按理说,这本来是不应该成为问题的问题,为什么总有不少人喜欢倒着读,读作四二拍、四三拍、八六拍等,甚至一些自诩专业的权威人士,也主张这些错误的读法?
这一切都要追溯到李重光的《基本乐理简明教程》一书
7.1990年,李重光在书中明确提出了拍号的读法:“拍号的读法,先读分母,后读分子,如上例(2/4、3/8)应读四二拍、八三拍。”
8.2001年出版的《李重光基本乐理600问》专门设立了“拍号应该怎样读”的问题:
“拍号有两种读法,一是由下往上读,如2/4读作四二拍。
二是由上往下读,如2/4读作二四拍。
由于读法不统一,因而经常产生误会,如四二拍到底是2/4还是4/2就不清楚。
拍号虽不是分数,但与分数有关,我们的分数是由下往上读,所以我主张拍号由下往上读。”
书中明确提到了拍号两种并存的读法。
的确,在当时的中小学音乐教材中,普遍采用的都是第二种读法,即由上往下读,先读拍数,再读计量单位的读法。
可惜的是,作者明明知道拍号上面表示的是拍数,下面表示的是计量单位,却并没有纠正以前教材中的错误,而是根据惯性思维,误认为拍号与分数有关,根据分数读法,继续了先读分母、后读分子的错误读法。
这显然违背汉语数量词中,数词在前、量词在后的读法规则!
而且根据分数的性质,2/4可以化简为1/2,拍号也可以化简吗?显然是十分荒谬的!
由此可见,拍号仅仅只是在外形上与方数的形状相同,二者的含义根本不同。
由于作者的威望和教材的巨大影响力,误导了一批又一批的音乐人士。
就连权威的专业出版社也不能统一规范,错误读法继续源源不断地见诸新的书刊。
这就是拍号的错误读法广为流传的根本原因。
是时候拨乱反正,全面恢复拍号的正确读法,彻底结束拍号错误读法的历史了!